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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在法援写忠诚记盐湖区法律援助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郭继红【消息】

发布时间:2020-09-16 02:56:36 阅读: 来源:磁卡厂家

2017年5月27日,郭继红顶着烈日在盐湖城小区广场为大家普及法律援助基础知识。

2017年4月26日,郭继红在向市司法局观摩团介绍法制长廊。

2017年6月14日,郭继红因一封挂号信亲自驱车到陶村镇寨里村为受援人解答咨询。

16年来,郭继红踏遍了盐湖这片厚重的土地,为了崇高理想和高尚职业而无私奉献着一名共产党员的青春年华。度过6000多个日日夜夜、受援处理6000多个案件,以实际行动努力书写新时代法律援助工作人民满意答卷。群众生活因他的关爱而更加精彩,因他的付出而更加和谐。特别是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理念后,作为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司法部法律援助联系点,运城市盐湖区法律援助中心在运城市盐湖区司法局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准确深入理解“共建共治共享”的丰富内涵,谋划打造新时代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的新路子,注重创新工作机制,切实发挥职能作用,为受援群众提供实在、普惠、精准、高品质的法律援助服务,努力实现“同处一片蓝天,共创一个幸福梦”。

敞开服务“一扇窗”

援助工作是司法行政工作为党分忧、为民解难、提高地位、扩大影响的一项门面活,在援助机构建立之初,为了解决群众对法律援助不太了解、不知地方、不懂程序的问题,郭继红提出“敞开一个窗口,伸出援助之手,加快援助节奏,方便群众接触”这一方案,在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于2005年起先后在区法院对面、区法院南口门房、区法院南隔壁租房建立起了法律援助受案大厅。这3次搬迁,援助受案大厅的面积均在30平方米左右。2011年春节后,中心作为全国援助联系点,按要求必须建立起70平方米以上的“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大厅”,经过反复比较,中心在翰林湖畔门面楼下找到了合适的场所。这里距离区法院0.5公里左右,楼上楼下160平方米,门前既有停车场,又有花带,可以说位置好、房子佳、环境美。大厅配备有办公桌椅、电脑、空调等必要的硬件服务设施和方便残疾人、老年人等使用的无障碍通道和设施,大厅醒目位置设立了法律援助流程图,列明法律援助的条件、范围、申请程序、办案流程等基本内容。大厅分等候区、接待区、调和区、办公区。在等候区配备座椅、饮水机等设施,极大地方便了前来办事的群众,有利于大厅业务有序正规的开展;在接待区由几名援助志愿者轮流值班接待登记,将基本情况输入电脑,进入流程,并设有律师点员台;在调和区设有两间办公室,在调和过程中,便于对双方当事人分别做思想工作,减少矛盾冲突,提高调和成功率;办公区供中心工作人员日常办公、研究案情、存放档案。

郭继红要求服务大厅每名工作人员坚持礼貌接待,对前来咨询、申请法律援助的当事人实行“一个微笑、一声问好、一个座位、一杯热水、一个答复”的“五个一”服务和“热心、用心、贴心、耐心、爱心”的“五心”服务。免费为来访群众提供法律宣传手册、纸、笔、茶水等,切实提高服务效能和服务水平。

区法律援助中心率先推出网上预受理新功能。申请人在盐湖区法律援助中心提交法律援助申请后,中心工作人员会在两个工作日内予以反馈处理。利用“互联网 ”平台,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走路,深化了“跑一次”办事模式,降低了维权成本,提高了办事效率。

敞开服务“一扇窗”简化了原有的法律援助受理审查程序,实现了法律援助审查、咨询、受理、指派、归档、补贴发放一条龙服务,使受援群众可在大厅内实现法律援助全程办理,为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律师提供了更加方便的工作平台,获得了受援群众、办案律师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打通最后“一公里”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郭继红提出区援助中心要切实解决脱离群众的问题、服务群众不到位的问题,要从重视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做起,把服务的触角延伸到最基层,不断完善法律援助网络,努力构筑立体网络体系,实现援助网络全覆盖。区法律援助中心依托司法所在全区22个乡镇办全部挂牌成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全区314个村和112个社区全部挂牌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点,并打上电话号码,悬挂在乡镇、村社区门口,如遇援助案件,老百姓可直接拨打电话进行联系。在区妇联、残联、法院、检察院、工会、团委、老龄委、民政、劳动、信访等部门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全区条件成熟的律师事务所和工作站建立了委托受理工作机制,基本覆盖了弱势群体工作相对集中的部门和社会团体组织,做到了统一标识、统一制度、统一程序,工作站做到了有专人、有牌子、有电话、有交通工具、有办公设备,在全区所有建制村和社区全部建立的法律援助联络点做到了有专人、有牌子、有电话、有版面、有记录。在离退休司法人员、老党员、老干部、复转军人、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大中专毕业生中聘请了600多名法律援助志愿者,经过专门培训学习,发放了志愿者证书,他们长年活跃在大街小巷、田间地头,为符合条件的援助对象提供了最为便捷的法律服务;在大型厂矿企业、集贸市场、居住小区聘请了近百人的信息联络员,将法律援助资料和服务电话发放给每一位联络员,对有需要援助的人和事立即与我们联系,这些机构负责人和联络员的基本情况我们全部输入电脑,随时掌握了解情况。实现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逐步健全的立体化网络体系,实现了即时援助、就近援助的援助格局。

在此基础上,他在市区多次举办“法制法援宣传教育活功”,对务工人员劳务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及引发的矛盾纠纷进行讲解,宣讲申请法援流程,设立咨询点为有需要的人员答疑解惑,在13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学校设立法援工作站续签共建协议,定期召开法援工作辖区交流座谈会,相关部门负责人围绕共建职责分别作工作汇报,交流开展辖区工作的经验分享,畅谈值班心得体会,围绕“如何提升辖区法援工作站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强辖区法援工作站情况”等问题进行深入讨论,在“健全共建机制,加强共建部门之间的协调和沟通,及时、有效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辖区法援数据统计、信息报送和信息共享,为不断改进提升法援工作提供基础信息支撑;做好辖区法援需求类型的梳理分析,有针对性地加强婚姻家庭、劳动争议和租赁合同等方面的法援,不断提高法援精准度;充分发挥综合维权优势,切实做到各维权主体优势互补、维权互动;拓展辖区法援服务领域和层次,更好地维护辖区群众的合法权益,让法治阳光照到群众的心坎上,让辖区群众真切地感受到司法温暖、感受到法援就在身边”。

打通最后“一公里”的常态化机制,成了盐湖区法律援助中心密切联系群众的具体体现,不仅让自身工作有了更到位、更有力的抓手,更为切实转变作风,有效实施法律援助工作,向广大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更好地维护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适时组织“一行动”

农民工是改革开放后出现的一支新群体,他们感情朴实,极能吃苦,用辛勤支撑着一家人的生活,往往是辛辛苦苦一年,年终拿不到工钱。为此,郭继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会议和文件指示精神,对农民工追讨欠薪加大法援力度,适时组织开展“年末岁初为农民工追讨欠薪法援专项行动”。坚持将农民工列为重点援助对象,畅通农民工法援绿色通道,对农民工法援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情况紧急的,先行受理,事后补办手续。农民工申请法律咨询无需提交经济困难申报材料,只需提交法援申请表、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法援中心及时办理,无须审查和作出法援决定,实现了法援咨询服务全覆盖。申请人以“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待遇的案件”为由来申请法援的,不论是本地户籍还是外地户籍,均不用提交经济困难申报材料,确保外来农民工与本地居民享受同等化的法援服务。农民工案件没有案由的限制,凡是所申请的法援事项在盐湖受援或处理,或者法援事项在本市外审理或处理,但只要申请人是运城市户籍人员,均可申请法援,做到“应援尽援”。为减少农民工的诉求,节约司法资源,他们探讨建立起农民工纠纷调解前置机制,切实从维护法援案件受援人的最大利益出发,在缩小分歧的同时找准各方的利益平衡点,促成各方面利益平衡点靠近,尽力达成调解。

另外,他还从盐湖区法援律师库中遴选具有专业特长、执业经验丰富、责任心和沟通协调能力较强的资深优秀工作人员,专门建立农民工纠纷法援案件工作资源库,群体性纠纷法援案件的承办者主要从资源库内选派,从源头上确保农民工纠纷法援案件质量;从案件受理开始直至办结,每宗农民工纠纷法援案件安排一至两名法援专职人员作为专管员,做好与承办专管员的沟通联系,动态跟踪办案进程,办理过程中发现疑难问题的,及时向上报告,制定应对方案,确保“案结事了”,对于受援人总数超过100人或其他重大疑难复杂的农民工纠纷法援案件,组织专职团队办理。

年末岁初为农民工追讨欠薪法援专项行动,消化了大量矛盾纠纷,每年让领导感到头疼、机关无从下手的农民工讨薪工作迎刃而解。

重点关注“一领域”

妇女是弱势群体中的弱势,为维护好她们的合法权益,郭继红从区法律援助专职库中,遴选业务能力强的专职人员,组建妇女权益保护专业专职库,并从中选派工作优秀专业人员,定期为妇女群体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服务并开展法律宣传活动,指引符合条件的当事人申请法援。开通妇女法援直通车,对符合条件的直接将案件移送至法律援助中心并指派专职人员提供援助。与市妇联建立妇女突发侵权案件处理联动机制,由相关部门及时介入突发侵权案件,共同维护妇女合法权益。

2004年,盐湖区金井乡相冠军、周文娟夫妻俩因失火被烧死在禹都市场开的玩具杂货部内,其年仅3岁孩子的抚养问题调解解决。

2005年,曲冬林被屠宰户陈三因发生口角打伤,人身损害赔偿经调解解决。

2006年,吕彩晶受雇盖房施工时,因早晨架板上结霜,不慎从架上摔下,致使下肢瘫痪,赔偿费用调解已解决。

2007年,聋哑人高建军驾驶三轮摩托车被王春运驾驶的三轮机动车碰撞,致高建军昏迷70天后死亡,赔偿费用经调解解决。

2008年,盐湖区焦某因未领结婚证吃尽了苦头,在孤立无援下找到了援助中心,在郭主任的帮助下成功解决了“婚姻”问题,并将孩子进行了妥善安置。

2009年,陕西武功县农民工王传福因为讨工钱的事结识了郭主任,在郭主任的帮助下,成功为几十名工人追回15万余元工钱,使农民工过了个安心年。

2010年,盐湖区安乐庄黄会芳、焦社社等人因其子交通事故一案申请援助,在郭主任的帮助下,受援人挽回损失7万多元。

2011年,四川省旺苍县三江镇分水村何文生因为工伤事故申请援助,在郭主任的帮助下,案件得到调解。

2012年,盐湖区居民王某因孩子抚养问题备受困扰,在其与前夫离婚时,孩子随其父生活,但是之后其父开始吸毒,对孩子成长不利,在援助中心帮助下经调解,孩子交由受援人抚养。

2013年,盐湖区安邑办大市北村曲正老人因子女不进行赡养的问题找到了郭主任,后在郭主任的开导和调解下,双方约定子女轮流赡养。

2014年,龙居村李百选面对猪场的数万元损失,陷入证据困境,无奈后走进援助中心,赔偿经调解解决。

2015年,稷山县赵立民面对独子赵毅的7级伤残,在承包方不管、包工头卷款逃跑的无奈情况下找到法律援助中心,在一年的努力下,责任方拿出16万元的赔偿款。

2016年,一脸惆怅的王启狄因交通事故纠纷来到法律援助请求援助,随后,郭继红又及时联系对方,同对方耐心沟通,最终对方不再纠结于鉴定问题,同意从人道主义出发,补偿王启狄的相关医疗费用。

2017年,一个体型瘦弱、面色憔悴的老妇走进了盐湖区法律援助中心,她叫郝淑月,今年51岁,是盐湖区王范乡坡东村人,女儿在南京淘宝公司上班,后经查出患上了右肺腺癌晚期,坚强的她没有向命运屈服,积极配合医院治疗,手术后不久,她被医生诊断为右肺腺癌术后全身多发骨转移,她母亲无助请求法律援助,后经郭继红努力,不断地与南京沟通,最终郝晓雅的保险金赔偿手续都已办妥,将总计100万元左右的保险赔偿金转入郝淑月的银行卡中。

确定办案“一机制”

法律援助是党和政府关心群众的民心工程,为群众撑起的是一把遮风挡雨的伞,如何创新机制、灵活方法、缩短流程、提高效率,缩短群众的痛苦时间,郭继红想到了人民调解,民调具有离得近、把得准、调得好、不费时间、不花钱财、不伤感情的特点。郭继红规定,以后中心凡受理的案子,刑事案全部派到律师事务所办理,民事案件一律先进入调解程序,调解不成的再进入诉讼程序,有时简单案件一天就能调解解决两个案子。每年中心受理的案件有80%是民事案件,而民事案件又有80%通过调解得以解决,这样,两个80%相互叠加,节省了时间、节约了成本。他还坚持组织法援案卷质量评核工作,并由各组组长就案卷质量写出评语,进行交流,他结合自身工作领域的实际情况,不断提出进一步完善法援案卷的意见和建议。法律援助民调机制的建立,结出了爱民的心、结出了和谐的果,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法律援助真正成为困难群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一个主要方式,成为政府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一个重要手段,受到了干部群众的一致好评。

练好过硬“一本领”

民事调解是法律援助工作的一项基本功,他深知没有过硬的素质就无法驾驭法律援助调解工作,甚至会适得其反,掌握过硬的调解援助技术不仅是调解工作的前提,也是对人民负责的工作态度。在工作中,郭继红先后认真学习了《人民调解工作程序》《合同法》《婚姻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以及人民调解的一系列法律法规,理论水平得到了很大提高。在实际工作中,他认真总结分析每一起处理过的矛盾纠纷成功经验,成为调解熟练化解各种矛盾的行家里手。郭继红重视预防,坚持调防结合,他让每个网络员兼任网络矛盾援助信息员,定期同各网络管理员联系沟通,及时了解群众生产生活情况。在调解工作中,他始终教导法律援助中心工作成员把工作重点放在“防”字上。他认真摸索研究各类纠纷的特点和发生规律,采取得力措施,防范到位,抓早抓小抓源头,对可能诱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问题及时化解,确保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充分发挥法律调解工作“第一道防线”作用,发现矛盾纠纷后,立即组织力量进行有效化解,做到早发现、早解决,坚持调防结合,标本兼治。在日常工作中,他还注重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积极组织群众开展法律法规及道德知识宣讲活动,并结合乡镇各类活动,采取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开展法制宣传活动,通过各类宣传和教育活动的开展,群众“懂法、守法、用法”意识和道德水平逐年提高。

郭继红用法律援助民事调解,将正义的阳光洒满每一个角落,通过援助一个人、温暖了一家人、振奋了一群人。

郭继红担任主任16年间,为了办好案子,他一年四季不辞辛苦地工作,从不叫苦叫累,毫无怨言。面对黑恶势力的威胁,他没有退缩。面对困难群众的困境,他用自己的车辆作抵押打官司,为寻找当事人起早贪黑,蹲坑守候,他把身体置之度外,带病坚持工作。

他是一名基层工作者,有着丰富的群众工作经验,大胆探索,敢为人先,全力打造法律援助工作金字招牌。他关注民生、维护群众利益,以强烈的工作责任感投入到人民援助调解工作中,化解各种群众矛盾纠纷,营造了和谐社会环境,把维护乡镇稳定、化解矛盾纠纷、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作为衡量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标准,发现一起,解决一起,为维护辖区稳定和谐作出了积极贡献。

他是一名普通党员,但他却在平凡的岗位上,凭着对工作的执着,对群众的热情,使人民调解工作有力地维护了辖区社会稳定,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为创建平安运城和谐盐湖奉献了无悔青春。

16年来,郭继红始终坚持宗旨意识,信念坚定,工作扎实有效,业务精益求精,时刻把弱势群体的冷暖挂在心上,带着感情去干,怀着爱心去办,多次评为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所在的法律援助中心也被市委授予“为民办实事先进”荣誉称号,2012年被司法部评为第四届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2003年盐湖区法律援助中心被运城市司法局评为先进集体;2005年先后被残疾人联合会、盐湖区老龄委、盐湖区妇联会评为残疾人、老年人、妇女维权先进单位;2006年被运城市司法局评为全市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2007年被中共运城市盐湖区委评为执法工作先进集体;2008年被运城市司法局评为工作先进集体。2010年被运城市司法局评为运城市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先进单位;2011年被运城市司法局评为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活动先进集体;2011年被运城市司法局评为先进法律援助中心;2013年被运城市司法局评为先进法律援助中心;2017年被运城市司法局评为先进单位,2017年郭继红被盐湖区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2018年,郭继红被评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

如今,在他的身后留下了一串串清晰的援助脚印,为了方便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依法维权,他正带着盐湖法援人融入现实生活和法律援助情感世界,为实现“平安运城、幸福盐湖”,不忘初心,砥砺前行;为维护群众权益,促进和谐发展,实现共同富裕;为与你同处一片蓝天、共铸一个中国梦竭尽全力奉献无悔青春,永远作人民的贴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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